1、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发布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重点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推进中国铁塔公司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回收新能源电池制定动力电池溯源管理要求,推进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试运行。
2、深化甲醇汽车试点示范。加快制定一批甲醇汽车领域重点标准,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
3、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推进第二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
4、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发布首批电器电子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例外清单,会同认监委发布合格评定制度,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按照《汽车有害物质可回收利用率暂行管理要求》定期发布符合性情况名单。
5、继续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回收汽车旧件研究机械、汽车、电子、通信行业等重点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建设一批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企业。
一、大力推动能源效率变革
(一)深入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制定发布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对3000家以上重点耗能企业实施专项监察,实现对造纸、石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的全覆盖。创新节能监察模式,探索节能监察与能源审计相结合、区域重点行业全覆盖监察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规范。
(二)推进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制修订一批节能与绿色标准。继续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遴选发布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
(三)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遴选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推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推广先进绿色数据中心技术。
二、积极促进资源利用效率变革
(四)积极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研究编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计划,支持创建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示范,建立协同处置长效机制。
(五)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回收新能源电池发布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重点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推进中国铁塔公司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制定动力电池溯源管理要求,推进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试运行。
(六)深化甲醇汽车试点示范。加快制定一批甲醇汽车领域重点标准,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
(七)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推进第二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